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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学社管理规定
时间:2017年10月12日 00:00 作者:吴锐 点击:[]

1 、读者学社 是本着服务学生,关心读者,协助图书馆维护馆内文明秩序为原则而开展积极健康课外活动,搭建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友谊桥梁的 隶属于图书馆的学生社团,行政上属于图书馆领导,业务上接受图书馆和学校社团工作委员会指导。

2 、读者学社所有成员必须遵纪守法,遵守图书馆有关规定和《华东交通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》,了解图书馆,熟悉图书馆,关心图书馆和读者学社工作,用自己的行动努力为图书馆和读者之间搭起理解、信任、交流信息的桥梁。

3 、读者学社开展的活动,必须经图书馆 指导老师和主管领导 同意后,报学校社团工作委员会审批。

4 、读者学社实行社长负责制。读者学社社长的聘任,必须经过全体社员选举,图书馆的指导老师和前任社长推荐,图书馆主管领导同意,并报学校社团工作委员会备案。

5 、读者学社的指导老师,必须是业务优秀、思想过硬、活动能力强,热心并有时间和精力指导学社工作、乐于为学生服务的图书馆正式职工。

6 、读者学社所办的《书海》报,是图书馆为学校广大文学爱好者提供的锻炼写作能力的平台,其刊登发表的文章,必须经指导老师审核,主管领导同意,内容必须是反映图书馆的馆情、工作和在图书馆里发生的具有典型意义的事件和人物事迹,或者是反映学生的学习、生活、思想等方面的健康向上的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