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充分发挥本馆馆藏文献资源的作用,满足校外读者(含进修生)对我馆文献资源的需求。同时,也为读者做好馆际互借工作,特对校外读者作以下管理规定:
一、临时查阅
校外读者因需要临时查阅本馆文献的,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办理查阅手续,否则不予接待。
二、借阅证的办理和借阅规定
1 .本借书证期限一年,使用本证既可借书,也可阅览。
2 .办证者须交一寸免冠近照一张,按规定交付押金,押金在退证时退还。
3 、持证者在借书证有效期内每次最多可借图书 5 册,借期 60 天。
4 .借书证有效期从办证之日起计算,到期作废,如需要,可来续办。
5 .持证者如不再需要,可前来办理退证手续。
6 .借书证仅供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。
7 .持证者须严格遵守本馆各项规章制度,如违章,视情节轻重,按馆规处理。必要时可暂停或取消其借书权,扣除押金。